房山区企业商标的可选方式

北京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房山区企业商标的可选方式

房山区企业商标的可选方式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5 08:24:38

众所周知,最近这几年,国家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鼓励企业“走出去”。市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积极运用商标参与国际竞争,推进商标战略实施,随着我国的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中国品牌走出国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然而成为品牌首先就得拥有自己的商标,想要顺利的走出国门还必须注册海外商标,才能有效的保障自己的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那么北京商标注册申请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2、在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3、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籍学生;4、在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5、在市工作并持有《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以上五个方面是商标注册申请补贴需要具备的条件,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速度”向“质量”转变,支持和鼓励企业注册国外商标,利用商标战略真正的走出去,创立跨国企业,实现富国强国的中国梦。

1、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其他注册标志,也不得在商品的宣传材料中自称其商标是注册商标;

2、不得在未注册商标上使用《商标法》禁止使用的标志;

3、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当保证商品质量,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4、不得在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

5、如果他人将未注册北京商标注册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应该停止使用该商标。但他人的注册行为依法被认定为恶意抢注的除外。

说起实用新型专利,它又被称作小发明或者小专利,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比较快,大概6个月左右就可以完成申请拿证了,它的专利保护期限有10年,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的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既然申请的周期相对来说较短,在费用上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是500元,如果可以办理费用减缴,减缴后个人缴纳75元,企业缴纳150元。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复审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复审费是300元,减缴后个人45元,企业90元。

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用不予减缴。

4、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优先权要求费用是每项80元,不予减缴。

5、恢复权利请求费申请恢复权利请求费是1000元,不予减缴。

6、无效宣告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是1500元,不予减缴。

7、专利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实用新型专利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共计205元,不予减缴。

8、附加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附加费分为三种情况。

一: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元,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元;

二: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十一项起每项增收150元;

三:说明书附加费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50元,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100元。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附加费都不予减缴。

9、中止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止费是600元,不予减缴。

10、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与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相比,实用新型专利多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用2400元,不予减缴。

1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年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年费:1-3年600元,减缴后个人90元,企业180元;4-5年900元,减缴后个人135元,企业270元;6-8年1200元,减缴后个人180元,企业360元;9-10年2000元,减缴后个人300元,企业600元。注:授权后6年的年费可以减缴。

1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年费滞纳金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年费滞纳金的收取是按照每超过规定的交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以及后续的收费基本就是上述的这些,通过法定程序申请了专利,可以在市场中处于更好的位置,占据主动权,换取更多的利益,保护自己的产品。

依据《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企业在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时,按照《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需进一步列举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6.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版权所有: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