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集体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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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集体商标转让的相关规范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17 08:50:43

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自创无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由动物卡通造型或通过特殊手法表现出的形态的,则属于显著性高的商标。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自创无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由动物卡通造型或通过特殊手法表现出的形态的,则属于显著性高的商标。例如使用在“冰箱”上的“海尔”商标、使用在“彩色胶卷”上的“柯达KODAK”商标。

商标的固有显著性不仅体现在其符号要素的内容上,还体现在符号要素的表现形式上。以文字商标为例,其固有显著性不仅体现在字词组合上,还体现在其表现形式上,即含有一定设计成分的字体或者组合形式,如特殊字体、手写体(含签名)等。一般而言,商标固有显著性越强,获得特殊保护的可能性越大。

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为普通有含义的单词或词组,或者属于某类商品上常见图形、自然界动物的常见形态的,则属于显著性弱的商标,例如使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使用在“酒”上的“草原”商标。商标显著性存在一个程度问题,凡是达到最低限度之显著性要求即具备固有显著性的标记都可以注册为商标。事实上,商标显著性的程度往往远远超过这一标准。

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某一标志不存在明显的瑕疵,显著性是可以推定的。在实践中,商标显著性的判断一般采用反证法,即排除某些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得作为北京商标注册的标志。从立法上来看,商标法有关显著性规定的大部分内容都属于禁止性条款,即直接将那些不合格的标志排除在商标保护之外。显著性是动态的、可变的,本来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可能会因为长久的使用而具备了显著性;反之,一个本来具备显著性的标记也会由于使用不当而丧失显著性。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北京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二、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所需要的手续

1、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无效宣告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三、提交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主要程序

1、申请人如果在首次提交申请书件后,需要提交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在申请书中声明,且应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2、如果申请书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形式审查后需要补正的,申请人应自受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3、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4、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经过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宣告无效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5、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不少企业将知识产权提升到了公司战略的高度。最为常见的知识产权要数商标、专利和版权了,那么,商标、专利、版权有何区别?它们各自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如何最大限度、更全面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什么是商标、专利、版权?

商标,简而言之,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并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它是最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

专利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A、如果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可以用产品组分清楚地定义,其权利要求可以按照组合物的表达方式撰写。

B、如果仅组分还不足以清楚地定义产品,该产品的权利要求可以用组分加上理化参数来限定;如果发明涉及的是饮食品产品结构、形状上的变化,其权利要求可以用结构、形状特征来表征。

如何申请食品专利,食品方法发明专利要求的撰写

食品方法权利要求的撰写,能够用来表征方法的技术特征包括:原料、工艺步骤及其条件、目的产物,必要时可以加上设备限定。对于一项包含多步骤的方法发明,必须分清哪些步骤是达到发明目的所必需的,哪些是非必需的;在必需的步骤中,又有哪些步骤是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只有在对发明作了如此彻底的理解之后,才有可能知道怎样用清楚、简明的语言来表达一个完整的发明主题,恰当地限定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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