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公司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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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公司商标变更类型有哪些?

作者:北京佳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9 08:17:55

任何商业活动都是价值与风险并存的,北京商标注册也不例外,那么商标注册都有那些风险呢?今天我们整理了商标注册所包含的风险,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

因为商标局天天都要收到大量的各类商标申请,而且这些申请资料都要人工逐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因此,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

同样,商标局各职能处的各审查流程和环节也都存在一定的程序周期,特别是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普遍不高,不同审查员之间的差异也很大,这就导致其他商标审查信息也同样存在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情况.固然随着这些年来商标局计算机系统的多次全面改造和工作治理上的改进,比起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无论怎样,这种现象在相称时期内是无法避免而客观存在的.

2、审查中信息来源的局限性

商标局主动审查中所依据的最完整、最可靠的信息就是商标局自己多年积累的商标注册和申请信息.而其他的诸如,县级以上地名、某些行业、产品信息等等都要商标局自己去逐步收集收拾整顿的,因为信息来源的被动和滞后,有所漏掉是正常现象.而对于诸如专利注册、版权登记上的信息商标局根本就不会关注,只有权利人自己在商标初审公告期三个月的被动审查中发现后,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审查员的主客观差异所产生的误差

每个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因为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审查结果必定会受到主客观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不同种别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定结果.因为不同种别所涉及的行业性质、商品/服务特点不同,其审查标准的掌握也有所不同,审查员在调整审查种别后,很轻易造成审查标准的宽严不一.

总的来说,商标审查属于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存在差异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4、法规政策的时段性造成审查标准的变动

我国自从1983年颁布商标法以来,相关的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就跟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题目的泛起一直处在动态发展阶段性调整之中,而且在相称一个时期内这种动态调整仍将继承,这种调整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审查标准.

尤其是我国的行政法规政策,良多情况下往往带有时代的印记,并跟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趋势,而是静态孤立地看待商标、看待审查尺度,就会泛起理解判定上的偏差。

根据《北京商标注册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颁布了部门行政规章《商标代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国商标代理行业进行统一管理。

l、商标代理人:为提高商标代理人的素质和代理质量,同时加强对商标代理的管理,《办法》实行考试、考核获得商标代理人资格制度及代理人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两证分离制度。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具有法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参加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的,由商标局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有一定商标法律工作经验,或者长期从事商标法律教学研究及商标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申请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经商标局考核批准,授予商标代理人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具有商标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在商标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继续从事商标代理工作的,可以申请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同时《办法》第二十二条还规定:“未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代理或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2、商标代理机构:《办法》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组成条件、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凡有3名以上专职商标代理人、负责人或者组建负责人已取得《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成立商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先将申请书件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得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到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申请人已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的,应当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向其登记机关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手续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后,报国家工商局领取《商标代理机构证书》,并自领取证书之日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为防止非法代理商标行为,维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商标代理秩序,《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此外,《办法》还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审批程序、商标代理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等作了明确规定。还需要了解专利申请、商标转让等相关事项。

商标代理人是指符合《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参加商标代理人资格考核,商标局授予其资格,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指定和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1994年7月1日国家工商管理行政总局发布并实施)规定:商标代理人资格经考核产生。

已取得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或者从事过5年以上商标业务工作的,或者经过两年以上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学习,取得相应文凭的,经本人申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商标局颁发《商标代理人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的代理人应在一个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没有取得资格证书且未受聘于一个合法商标代理组织的人员,不得为他人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商标事宜。

所以,商标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在一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商标代理组织内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人。北京商标注册代理人的职责范围。

l.代理商标申请人进行注册申请前的商标查询,确定其商标是否可以注册,代理商标所有人进行使用未注册商标进入市场前的查询,确定该商标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标权。

2.代理续展注册、转让注册、许可使用合同备案、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补发注册证等有关事务。

3.代理商标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异议答辩、异议复审、商标争议、争议答辩、商标注册不当或3年不使用撤销、撤销答辩等有关商标确权程序中的法律事务。4.代理中国申请人到国外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以及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法律事务。

5.代理商标权海关备案。

6.代理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等法律事务。

7.代理外国申请人到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法律事务。

商标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推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很多企业都注重品牌的力量,想采取品牌战略竞争市场,而商标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前提。因此,企业也开始注重北京商标注册,但是和人不明白以个人名义申请办理商标注册和以公司名义申请有什么区别,为您讲解这两者的区别,以便您作出最佳选择。

(一)注册时提供的材料不同公司提供的是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个人提供的是个体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1、公司名义注册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2、个人名义注册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商标归属权不同

1、公司名义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注销了,商标也就无效了,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

2、个人名义的商标个人注册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

(三)稳定性不同

1、公司名义商标不稳定当公司名义或者地址亦或是公司法人的变更,商标也要相应做商标变更。

2、个人名义商标较稳定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商标也不需要进行变更,相对稳定。

(四)所有权支配不同

1、公司注册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

2、个人注册权限比较集中,个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

(五)商标使用证明

1、公司名义使用证明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比较多,只要其中一项使用了商标就属于商标的使用。

2、个人名义使用证明个人很难证明使用过商标。

(六)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要求不同

1、企业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不能更改其它的。

2、个人注册商标个体户申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终上所述,公司申请的商标比个人申请的商标更容易进入市场,也更容易打响品牌。可以说,以企业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更有利于产品的宣传。申请商标到底是以企业名义来申请还是以个人名义来申请,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最为重要的就是符合自身发展需要,从长远的角度来权衡商标注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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